近代荷兰政体

近代荷兰政体

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。

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其独立,并在17世纪时达到鼎盛时期,成为当时世界上较好强大的海上霸主,曾被誉为海上马车夫。1815年成立王国,1848年确立君主立宪政体。

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。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(Kingdom of Netherlands,亦译作荷兰王国)。首都为阿姆斯特丹,政府所在地为海牙。

近代荷兰政体

议会制君主立宪

荷兰是一个议会民主制国度。荷兰公民有权利选举可以代表其权利的议员,然后组成政府。荷兰同时还是君主立宪制国度。宪法确定了国王的地位。也就是说荷兰有两位老大:一个是名义上的,国王。另一个是政府的老大,首相。

近代荷兰政体

近代荷兰的政体形式是君主立宪制。立法权由国王和两院组成的议会共同行使。行政权由内阁行使,内阁对议会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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